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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管理规范培训会

发布日期:2025-09-29   来源:   点击量:

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管理规范培训会

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,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秩序、防范招生风险,强化招生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与风险识别能力,依据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学函〔2025〕18号)等文件通知要求,9月28日,我院学历教育中心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。

学历中心的老师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25〕6 号)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学函〔2025〕18 号)等政策文件,对《运城职业技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招生章程》进行系统学习。重点聚焦招生宣传“十严禁”与招生信息“十公开”两大核心,负责人详细阐释了“严禁恶性生源竞争、严禁虚假宣传诱导考生入学”等禁止性规定,以及“招生章程公开、考生资格公开、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”等公开事项的具体执行标准。

针对学位授予相关工作,大家认真学习了《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》(学位办〔2021〕30 号)文件精神,明确“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暂不开展第二学士学位、辅修学士学位、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、联合学士学位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”,为招生咨询及后续工作开展划定了政策红线。

       最后郭良副院长作总结讲话。他指出,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是保障教育质量的“第一道关口”,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办学声誉与教育公平,全体招生管理人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认识政策规范的重要性。为此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要“学深悟透”,将本次培训涉及的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与招生章程内容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做到对政策要求了然于胸;二是要“严守底线”,以招生宣传“十严禁”为行为准则,坚决杜绝虚假宣传、违规操作等问题,切实维护招生秩序;三是要“履职尽责”,强化风识别与防控能力,扎实做好2025年秋季新生入学资格复审等后续工作,以严谨细致的作风保障招生质量。

作者:学历教育中心   编辑:刘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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